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0〕107號)及市住房城鄉建委《關于落實<重慶市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渝建科〔2020〕3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九龍坡區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已經區第十八屆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9日
九龍坡區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
為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高質量發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0〕107號)、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落實〈重慶市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渝建科〔2020〕3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通知。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堅持以建成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新范例為統領,加快住建領域更高質量發展,全力實現住建領域更高質量發展,加快轉變建筑業發展方式,著力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推動建筑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
(二)工作目標
全力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及現代木結構建筑,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促進建筑業與信息化、工業化深度融合,全區新供地面積總量中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50%,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到2025年,全區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不低于50%。全區工程建設項目全面實行數字化建造方式,建筑企業全面實現數字化轉型。
二、重點工作
(一)嚴格裝配式建筑實施規模1.新建辦公、商業、文教、科研等社會投資公共建筑和計容建筑規模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建筑應在供地方案中明確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
2.全區政府投資建筑工程項目,以及在供地方案或土地出讓合同中已明確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的社會投資項目應嚴格執行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除建筑總體面積2000平方米或建筑單體面積500平方米及以下的項目均應全面采用裝配式建筑。
3.工業與物流倉儲類政府投資項目以及經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實不具備預制構件供應等條件的政府投資項目不強制要求達到50%以上裝配率,但應盡量采用裝配式建造技術。
4.積極推動工業化預制構件產品在軌道交通、橋梁、隧道、綜合管廊、人行天橋等市政工程項目中的應用,有條件的市政工程項目應全面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
(二)嚴格裝配式建筑項目管理
1.政府投資項目應在立項和可研批復中明確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并據此核準投資估算和設計概算。
2.全區辦公、商業、文教、科研等社會投資公共建筑和計容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土地出讓時,應將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納入供地方案,并落實到土地出讓合同中,為達到“供地面積總量中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50%”的目標,經研判后將適度提高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
3.將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落實到設計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確保裝配率滿足相關要求。未按規定落實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的項目,一律不受理初步設計審批,施工圖審查機構一律不得出具施工圖審查合格書。
(三)全面推廣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
主城都市區中心城區政府投資項目、2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公共建筑項目(或包含2萬平方米以上規模公共建筑面積的綜合體建筑)以及軌道交通工程、道路、橋梁、隧道和三層及以上的立交工程項目,在設計、施工階段均應采用BIM技術,并通過BIM項目管理平臺提交BIM模型。原則上3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宜采用BIM技術。
(四)加快基地建設
按照優化資源、合理布局的要求,以產業關聯度大、技術集約化程度高、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優勢企業為主體,積極引導建筑產業現代化和相關配套企業入駐西部(重慶)現代建筑產業園,重點發展預制混凝土、鋼結構、節能產品和鋼筋配送產業,培育高效、節能、環保的產業集群。加快建筑產業現代化綜合性檢測檢驗中心、綜合性研發中心、綜合性培訓中心、電子商務交易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設。
(五)培育產業隊伍,提高裝配施工技能
支持裝配式建筑產業生產基地內的裝配式企業建立現代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發展的長效機制,培養裝配式建筑專業技術人才。開展裝配式建筑系列標準培訓,提高行業管理、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人員實施能力。強化技能與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建筑產業工人裝配施工技能。
三、扶持政策
(一)完善招投標和工程總承包政策
1.裝配式建筑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為技術復雜的,可采用資格預審公開招標;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并經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同意,可采用綜合評估法(詳見附件2)。
2.招標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組織招標,可將投標人具備工廠化生產基地、相應預制部品部件生產及安裝能力、裝配式建筑工程業績、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能力等作為投標資格或者商務條件。鼓勵具有裝配式建筑工作經驗且符合入庫條件的人員進入市綜合評標專家庫。
3.政府投資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在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即可進行工程總承包招標;在確定建設規模、建設標準、投資限額、工程質量和進度要求的條件下,允許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在沒有詳細工程量清單的條件下帶方案招標。探索建立工程總承包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工程總承包單位對項目成本控制的積極性。
(二)落實稅收優惠
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單位和部品部件生產企業按照有關規定享受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和環境保護稅優惠(詳見附件3)。支持符合條件的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列入《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的新型墻體材料,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三)支持實施裝配式房地產項目
1.支持商品房預售條件。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指導商品房銷售價格時,應考慮裝配式建筑增量成本;在辦理裝配式建筑商品房預售許可時,可將部品部件采購生產投資額計入工程建設 ?總投資,支持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辦理條件。裝配式建筑項目商品??房預售辦理程序與其他類型商品房相同,申請時除按照重慶市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操作規程提交相應資料外,還需提交預售樓棟為裝配式建筑的證明材料。裝配式建筑項目申請“正負零預售”的,重慶市房地產開發企業前三十名以重慶市房地產業協會評定的上一年度重慶市房地產行業誠信企業排名為準;全國房地產開發企業前一百名以中國房地產業協會評定的上一年度排名為準,金融機構出具保函的擔保資金應達到擬預售樓棟建設投資額的50%以上,擔保時間應不少于6個月。
2.放寬資金監管。通過裝配式建筑預評價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享受資本金監管額度和預售資金首付款監管額定下浮政策。預評價裝配率50%~65%的項目資本金監管額度在通常核定存入金額基礎上下浮30%,預評價裝配率65%及以上的項目在通常核定存入金額基礎上下浮50%。多層建筑(1-8層)預售資金首付款監管額定比例在其他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再下浮2%,高層建筑(9層及以上)在其他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再下浮5%。
(四)交通物流支持
交通運輸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運輸預制混凝土構件、鋼構件等超大、超寬部品部件的車輛,在物流運輸、交通保障方面給予支持。
(五)企業資質支持
把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作為建設領域放管服改革的重點。對已取得市級或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基地的生產企業,支持生產企業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報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總承包二級資質。取得的資質,僅限于承接裝配式建筑工程、裝配式市政工程項目,企業可憑資質要求的業績申請重新核定,解除承接范圍的限制。
四、組織保障及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分管區領導為組長,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經濟信息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規劃自然資 ?源局、區交通局、區稅務局、區統計局、區城市管理局、區教委、區衛生健康委、區土儲中心、渝隆集團、重慶鋁產業開發投資集團、九龍高新集團、九龍半島開發建設公司、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裝配式建筑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由區住房城鄉建委牽頭,區級相關部門及部分區屬國有企業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二)加強宣傳引導。區政府定期評選表彰建筑產業現代化先進企業、先進單位、重大科研成果和優秀企業家;通過組織現場觀摩、經驗交流、專家講座等方式,強化業內交流和合作,推進裝配式建筑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充分利用報紙、電臺、電視和網絡等多種新聞媒介廣泛宣傳建筑產業現代化基本知識、發展政策和發展方向,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三)加強監督考核。。建筑產業現代化暨發展裝配式建筑建設工作納入區政府年度綜合目標考核體系。定期通報考核結果,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四)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充分發揮區建筑業協會的作用,通過組織現場觀摩、經驗交流、專家講座等方式,強化業內交流和合作,推進裝配式建筑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
五、其他事項
(一)本實施意見中的裝配式建筑應滿足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細則(202l版)的通知》(渝建科〔2O21〕4號)相關規范標準。
(二)政府投資項目因產業配套等原因確不具備裝配式建筑實施條件的,可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核實確認后,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相關情況通報給施工圖審查機 構 。
(三)本實施意見適用于九龍坡區區域。
(四)本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九龍坡區促進建筑產業現代化暨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實施意見的通知》(九龍龍坡府辦發〔2018〕249號)同時廢止。
附件∶1.九龍坡區促進建筑產業現代化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高質量發展任務分解表
2.技術復雜裝配式建筑項目認定暫行規定
3.重慶市裝配式建筑稅收優惠政策
附件1
九龍坡區促進建筑產業現代化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高質量發展任務分解表
序號 | 事項 | 主要內容 | 責任部門 | 備注 |
1 | 目標內容 | 全力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及現代木結構建筑,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新供地面積總量中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50%,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到2025年,全區新開工裝 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不低于50%。 | 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規 劃自然資源局、渝隆集 團、重慶鋁產業開發投資 集團、九龍高新集團、九 龍半島開發建設公司 | |
2 | 重點工作 | 全區可建建筑計容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土地出讓時,應將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納入供地方案,并落實到土地出讓 合同中。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
為達到“供地面積總量中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50%的目標,經研判 后將適度提高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
3 | 政府投資項目應在立項和可研批復中明確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并據此核準投資 估算和設計概算。 | 區發展改革委 | ||
4 | 將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落實到設計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確保裝配率滿足相關要求。未按規定落實裝 配式建筑實施要求的項目,一律不受理初步設計審批,施工圖審查機構一律不得出 具施工圖審查合格書。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序號 | 事項 | 主要內容 | 責任部門 | 備注 |
5 | 全區政府投資建筑工程項目,以及在供地方案或土地出讓合同中已明確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的社會投資項目應嚴格執 行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除建筑總體面積2000平方米或建筑單體面積500平方米 及以下的項目均應采用裝配式建筑。 | 區內有建設項目的部 門、鎮街、平臺公司 | ||
6 | 重點工作 | 全面推廣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
7 | 建筑產業現代化產業基地建設工作 | 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渝隆集團、重慶鋁產 業開發投資集團 | ||
8 | 培育產業隊伍,提高裝配施工技能。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
9 | 扶持政策 | 完善招投標和工程總承包政策 | 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 城鄉建委 | |
10 | 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 區稅務局、區財政局 | ||
11 | 支持實施裝配式房地產項目,降低商品 房預售條件,放寬資金監管。 | 九龍坡不動產登記中 心、區住房城鄉建委 | ||
12 | 交通物流支持 | 區交通局、 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 | ||
13 | 企業資質支持 | 區住房城鄉建委 |
附件2
技術復雜裝配式建筑項目認定暫行規定
一、技術復雜裝配式建筑項目認定在工程施工招標前或工程總承包招標前進行,由建設單位向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認定申請,其中市級審批、核準的項目由市住房城鄉建委負責認定,區縣審批、核準、備案的項目由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認定。
二、經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查滿足認定基本條件的,組織設計、施工、部品部件生產等領域專家召開專家論證會,論證專家應為重慶市建筑產業現代化專家委員會成員,人數為5人及以上單數。
三、專家論證會意見經專家組全部成員同意并簽字認可后,作為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認定意見的依據。技術復雜裝配式建筑項目至少應滿足以下4項條件(含4項)∶
(一)除計容建筑面積500平方米及以下的單體建筑外,其他單體建筑裝配率均達到65%及以上;
(二)存在計容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單體公共建筑;
(三)超限高層建筑計容建筑面積占該項目總計容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80%以上;
(四)因施工場地狹小、道路運輸限制等原因導致施工組織難度很大;
(五)采用的工藝技術成熟經驗較少,工程質量管控難度很大;
(六)部品部件尺寸或重量很大,吊裝時需采用特殊機具及吊裝設備;
(七)裝配化施工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存在較高安全風險;
(八)采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沒有規定的裝配 式建造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
(九)存在其他專家組認為技術復雜的情況。
四、已認定為技術復雜裝配式建筑項目的,若招標前發生重大設計變更,原認定結論無效。
附件3
重慶市裝配式建筑稅收優惠政策
一、關于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以下企業可按規定享受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1.按照《重慶市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細則》核算,裝配率達到65%(含)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單位。
2.重慶市建筑產業現代化示范項目建設單位。
3.生產產品為節能環保材料預制裝配式建筑構部件、適用于裝配式建筑的部品化建材產品、滿足裝配式要求的整體衛浴部品的生產企業。
以上項目和企業以及生產產品清單由市住房城鄉建委負責發布或收集,并按年與市發展改革委、重慶市稅務局等部門共享相關信息。
(二)按照《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的規定,企業享受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重慶市稅務局在后續管理中,不能準確判定企業主營業務是否屬于國家鼓勵類產業項目時,可提請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委等相關部門出具意見。
二、關于環境保護稅優惠
(一)重慶市稅務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有關規定和市生態環境局明確的裝配式建筑項目揚塵產生和削減系數,落實好全市裝配式建筑項目環境保護稅稅收優惠政策。其中,裝配式建筑項目所有單體建筑裝配率均達到50%(含)以上的,可視為建筑施工一次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全部達標;裝配式建筑項目所有單體建筑裝配率均達到65%(含)以上的,可視為建筑施工一次揚塵和二次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均全部達標。施工揚塵排污特征值系數及排污量按重慶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重慶市部分行業污染物特征值系數及排污量計算辦法的通知》(渝環〔2018〕55號)規定計算。
(二)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負責對是否滿足揚塵污染控制要求進行解釋。其中裝配率按照《重慶市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細則》核算,采用施工圖審查合格書或裝配式建筑評價結果。
(三)裝配式建筑項目所有單體建筑是指該項目施工許可證包含的所有單體建筑。
以上項目和企業以及生產產品清單由市住房城鄉建委負責發布或收集,并按年與市生態環境局、重慶市稅務局等部門共享 相關信息。
↓點擊下方鏈接,查看官網信息!
http://cqjlp.gov.cn/zwgk_251/zcwj/gfxwj/xzgfxwj/202112/t20211215_10171459.html
地址:重慶市兩江新區黃山大道中段7號木星科技大廈1幢8樓